消化不良病因難查 醫籲制訂治療準則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可能曾碰到消化不良的狀況,在醫學上,舉凡上腹部出現疼痛,或脹氣、噁心、嘔吐等不適情形,都可稱為消化不良。胃腸科醫師指出,大多數消化不良的患者,查不出原因,健保在某些藥物給付規定上較為嚴格,希望台灣能盡快制訂出臨床治療準則,為患者創造更大福祉。
 
根據統計,台灣平均每10人就出現1人有消化不良症的困擾,而大部分的患者都未能根治完全,造成反覆發作。台北榮總胃腸科醫師盧俊良指出,目前台灣僅有 14.3% 消化不良症患者,被檢查出有消化道器質性病變。許多人透過各式精密檢查,都查不出原因,這類患者被歸類為「功能性消化不良症候群」。造成的原因可能是胃腸蠕動異常、幽門桿菌感染、內臟過度敏感、胃酸刺激或腦腸軸線失控等,同時常合併其他功能性腸胃道疾病,如胃食道逆流疾病,大腸急躁症等。
 
盧俊良進一步指出,許多歐美國家針對功能性消化不良症候群,會提供幽門螺旋桿菌檢查及滅菌治療,有助於使部分消化不良患者症狀獲得控制,若症狀未緩解,可使用氫離子幫浦阻斷劑。但國內因健保給付規定較嚴,造成無法提供有效藥物,例如針對胃鏡檢查無潰瘍的胃病患者,目前健保並不給付幽門螺旋桿菌的檢查、相關抗菌藥物乃至氫離子幫浦阻斷劑。
 
消化不良症是一個世界性疾病,目前包括歐美、日本和中國等國,都已制訂各自的治療準則,讓醫師在臨床上有所遵循,可利用有限資源,提供完善治療。盧俊良強調,目前台灣地區未有相關臨床治療準則,而各國醫療保險制度不同,也無法直接套用。希望台灣能針對消化不良症有更多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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