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孩童七大招 可避免意外事故

暑假才剛開始不到一旬,新北市、基隆市已陸續傳出四起溺水意外,共造成三名孩童死亡。日前甚至傳出六個月大女嬰在知名餐廳遭雞湯燙傷意外,造成全身18%的二度燙傷。孩童意外事故頻傳,這真的只是「意料之外」嗎?
 
馬偕醫院小兒科胃腸科主任暨台灣兒科醫學會副秘書長楊俊仁醫師表示,根據衛福部統計,國內14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原因,並非惡性腫瘤(癌症),也不是先天性疾病,而是「意外事故」!其中又以交通死亡最多,其次是意外溺水、意外墜落等傷害。醫師解釋,這些事故的造成,多是因家長或照護者輕忽周遭環境的安全,導致幼兒受傷或無可挽救的遺憾。
 
長庚醫院副院長暨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黃璟隆醫師指出,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就讀小學前的孩子(7歲前)意外事故發生地以「家中」與「室外公共場所」為最多;而進入學齡階段的孩子,則以「學校」為大宗。再者,調查也發現,有8成左右的兒童曾有獨處經驗,超過1成兒童在1個禮拜內,有高達4天以上的獨處經驗,兒童獨處時最容易引發不慎用火、用電及墜跌等事故發生。醫師說,現在正值夏季,夏季事故傷害大幅增加,若是家長能重視兒童事故傷害,且加以防範,大多數的意外並不是「意料之外」的事。
 
按兒少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也不得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可是有刑責的。台灣社區兒全推廣中心主任暨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學會理事長白璐教授指出,以立法來保障兒童免於意外事故,值得肯定。呼籲家長與照護者,兒童的傷害防制與安全促進,應同時並行。
 
除上述提及常發生的兒童事故傷害之外,如燒燙傷、跌倒、誤食異物及藥物、中毒、坐學步車、玩窗簾繩及脖子綁線造成窒息等事故傷害,也是常見的兒童意外。要如何排除兒童意外呢?
 
黃璟隆醫師建議:
 
●兩歲以下嬰幼兒脖子上不要繋帶任何東西,包括平安符、紅缐、帶繩的帽子等物品,以免勒住脖子造成窒息。
 
●盡量避免使用學步車、讓嬰幼兒獨處,將孩子的活動範圍保持在視缐範圍內。
 
●居住處應有防止墜落的裝置,家中浴室地板應有止滑設施。
 
●使嬰幼兒應遠離熱源及電源。
 
●沒有成人在旁戒護時,幼童應遠離水深或蓄水處。
 
●避免嬰幼兒有自行接觸小物件、藥物和清潔用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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