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要活就要動,不過當運動時出現喘不過氣、暈眩、失溫等症狀時,就應立即停止活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遺憾;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災難醫學科主任郭鐘太解釋,急診中最緊急的狀況就是心血管疾病,尤其當心跳幾分鐘內出現戲劇性變化時,恐與猝死息息相關,因此運動時,務必考量個人狀況及環境,才能真正保護身體。
身體狀況不適合運動 權利說「不」
像是出現疲累、感冒、中年以上或面對天氣急劇變化時,就應多評估自己身體是否適合進行運動,並有權利說「不」;郭鐘太主任表示,民眾可參考國民健康署建議,每天運動至少30分鐘,且即使分段累積,效果也和一次做完相同,但要注意每次至少要連續10分鐘,若發現從事10分鐘以上無法邊活動且邊與人交談,就屬於費力運動,若能對話但不能唱歌,則屬於中度。
適時啟動踩煞車機制 不讓身體過度負荷
郭鐘太主任說明,根據統計急性心肌梗塞來不及送醫而不治的病人,又以男性大於女性,背後原因恐與大環境觀念有關,不僅許多社會文化要求男性要堅強,更鼓勵大家應堅持到底,但其實要讓自己真正達到運動的效果,最重要還是要回歸個人狀態,一旦發現自己到達臨界點,就應啟動踩煞車機制,不強迫自己過度身體負荷。
避免群體壓力運動 為自己身體負責
近年有些研究顯示,身體的軟組織和骨骼等,與免疫系統相關,尤其透過運動累積,能提高年老後的生理儲備性;郭鐘太主任呼籲,健康不僅得為自己負責,也得為家人負責,當身體超過臨界線時,可能造成身體機能受損,若進入急救或醫療流程,也可能增加不必要的風險,因此除了懂得為自己踩下煞車板,也應避免群體壓力,讓自己錯誤對待自己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