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抗病毒藥擴大使用! 12月15日起「這些」族群免快篩也可用

今年12月15日至明(114)年2月28日期間,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今年12月15日至明(114)年2月28日期間,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進入冬季隨著氣溫變化,呼吸道病毒將會更加活躍,根據疾管署資料顯示,預估12月中旬國內流感疫情將會進入流行期。在12月4日疾管署便宣布,自12月15日起將會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以因應防疫需求。

因應流感流行高峰期 增1條件可用公費抗病毒藥

往年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通常都在12月1日宣布擴大使用條件,不過今(113)年流感就診人次相對處於疫情低點,因此疾管署決定再觀察一段時間,經由內部討論後再另行公布,最後終於在12月4日宣布擴大使用的消息。

疾管署表示,為因應113-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的防疫需求,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後決議,自今年12月15日至明(114)年2月28日期間,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醫師評估公費抗病毒藥使用 符條件不需快篩即可開立

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已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疾管署表示,希望臨床醫師能提高警覺、加強詢問患者的旅遊史及接觸史,如果患者符合流感併發重症病例之通報定義應儘速通報,而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的患者,也應及早給予藥物治療,以減少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疾管署提醒,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民眾若有類流感症狀,醫師會根據主訴及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用藥條件,若經醫師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另外,民眾若有類流感症狀,疾管署建議應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造成疫情發生,同時也要注意若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盡速就醫。

流感重症及死亡為10年最高 籲勿輕忽盡早接種疫苗

根據疾管署資料顯示,自今年10月1日起截至12月2日,本流感季已累計286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52例流感死亡病例,不論是重症或是死亡病例數都是10年來同期最高。

疾管署強調,民眾切勿輕忽流感的嚴重性,尚未接種流感疫苗者若符合公費接種條件應盡早接種,尤其是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等高風險族群更應接種疫苗,以減少重症及死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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