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付費的救護車原本是針對緊急患者救援用,北市卻調查出多位慢性病患把救護車當免費計程車!今年截至11月止,最多光一人就叫了96次救護車,近兩年更有5人坐救護車次數破百。北市為降低這種濫用情況,12月8日起針對非緊急病患,開始每趟收費1800元整。
台北市「金鳳凰專責救護隊」自民國88年成立至今13年,消防人力增加不到200名,救護車增加10輛(成長不到20%),救護出勤次數卻大幅成長約2倍。自88年累計至今年11月,消防局所屬的救護車已出勤超過137萬次,意即平均每2位台北市民就有1位曾撥119叫救護車。
這樣的大幅度成長歸因於濫用情形增加,調查今年截至11月,就有8人申請超過10次救護車,其中更有兩位慢性病患者乘坐次數超過90次,另有5人近兩年來乘坐次數破百。經消防局基層救護隊員的觀察指出,少數民眾因酒醉、行動不便或閃到腰等理由打119,使勤務量暴增,進而延誤了真正緊急傷病患的就醫時間。
針對叫救護車載送到「非」急救責任醫院,以及未赴急診室檢傷掛號的民眾,台北市衛生局今年3月開始宣導「正確使用救護車」觀念,而從12月8日起,衛生局和消防局組成「緊急救護審核小組」,逐案審查,寄送繳款單給確定為濫用救護車的民眾。收費按次計算,每趟收取新台幣1800 元整,包含基本費800 元,以及2 名救護員費1000 元,若有行駛高速公路或收費的橋樑、道路,非緊急病患必須額外支付票價費用。
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強調,新的做法不會影響一般民眾緊急救醫的權益,當民眾發生胸痛、突然意識不清、昏迷或重大創傷等緊急狀況,一定要撥打119送醫,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現階段,除了新竹市及桃園縣於今年5月公布非緊急病患收費規範,各縣市消防局大多尚未執行救護車收費制度,消防局及衛生局呼籲台北市民,台北市一天平均每3-4分鐘就有1位民眾需要救護車,如果只是到醫院回診、門診的朋友,千萬不要打119叫救護車,以免影響真正傷病患的急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