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公布最新生鮮蔬果檢驗結果,總計抽驗40件蔬果產品,結果發現5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2.5%;衛生局表示,包括蔬果零售業者、賣場、超市、批發市場及餐飲店等地點,定期會進行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抽驗,以確實把關民眾食用生鮮蔬果安全。
殘留農藥含量超標 最高罰2億以下罰鍰
這次抽驗40件蔬果產品,其中「菜豆」、「金桔」、「鳳梨」、「柳丁」、「椪柑」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諾伐隆、加保利、第滅寧;殺草劑草殺淨;殺菌劑撲克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皆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若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不符規定產品 目前已下架不得販售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不符規定產品,目前已從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且因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若無法交代來源,則可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分,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落實源頭田監測 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發生
販售業者販售的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且保留,並將包括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產品外箱來源資訊,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衛生局呼籲,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問題,農民栽種任何蔬果時,施用農藥也應符合相關法令,以免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