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精神科用藥給付 康盟批違背公平正義

超過一定金額,就不給予給付!為了減少精神科用藥費用的支付,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中部某公立療養院藥費支出為基準,要求國內各大綜合醫院精神科都必須以此標準支出藥費;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批評,健保署的作法讓精神康復者淪為二等公民。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理事長黃敏偉指出,每個康復者對於精神科藥物的反應不一樣,如果好不容易以身試藥試出適合自己病情的藥物之後,但因健保署控制藥費,可能又得遭受一次調適藥物的煎熬,對於精神康復者與家屬都是一次煎熬。
 
對於精神康復者而言,精神疾病用藥如同糖尿病的胰島素或高血壓患者的降血壓藥,屬於慢性疾病用藥,需長期服用以控制病情。健保署任意刪減精神病費用給付,讓康復者淪為健保二等公民,完全違背公平正義原則。
 
統計顯示,一名需長期使用精神病藥品的精神康復者每日藥費約在100元至130元左右,若完全自費或自付額增加,每月需增加數千元不等的支出,恐加重病患及家屬的負擔。
 
黃敏偉表示,如果精神障礙者與其家庭因醫療支出增加,無力負擔,只有放棄治療一途,可能增加患者發病機率,不僅造成許多家庭悲劇,也徒增社會動蕩。
 
健保署表面上節省藥費支出,但將使住院給付增加,每人每日藥費給付不過數百元。但如果病發,入院治療,每日住院給付將達上千元,反而是「省小錢,花大錢」。
 
黃敏偉批評,健保署此次調整藥價給付,完全違背民主的原則,可說是閉門造車又一意孤行,在執行之前,完全不聽患者、家屬與專業精神科醫師的解釋。
 
康復之友聯盟希望健保署重新檢討精神病藥費的給付水準,不要增加社會的紛亂和不安,讓眾多的精神障礙者持續就醫,家屬能夠安靜平穩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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