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病人與家屬常把急診當做「快速門診」,甚至會以為,只要我覺得很急,就是急診!因此,往往在等到不耐煩了,就產生了急診室暴力。根據健保資料庫統計,從民國89年到102年急診就診人次,從495.5萬人次增加到686.8萬人次,平均年增10萬人次。但根據101年急診檢傷分類統計,第4、5級的輕症病人就占4成5。可見許多急診病患,並非「急症病患」。
急診室糾紛與暴力層出不窮,源自於民眾對於急診室作業流程的不了解,急診室以檢傷分類為標準,來決定急救順序。實際上,當一個病人走進急診室後,醫護人員會依患者的呼吸窘迫、血壓、心跳、意識等重要生命跡象及疼痛程度,來快速評估病情危急程度及迫切性,來進行急診檢傷分類,並用此依據安排急診就診的先後順序。
壢新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洪健雄醫師呼籲,民眾應尊重急診專業,瞭解急診室的就醫順序不是「先到先看診」,而是以「檢傷級數=救命順序=看診順序」。
第一級是「復甦急診」,須立即急救。人可能有休克、重度昏迷、意識不清、心跳停止、急性大量吐血、車禍大量出血、疑似急性腦中風或急性冠心症、墜樓等情況。
第二級是屬「危急」,等候時間在十分鐘之內。也可能有休克、重度昏迷、意識不清、心跳停止、急性大量吐血、車禍大量出血、疑似急性腦中風或急性冠心症、墜樓等情況。
第三級是屬「緊急」,等候時間在三十分鐘內,如輕度呼吸窘迫、呼吸困難、急性腹痛(懷疑有急性闌尾炎、子宮外孕)、重度高血壓、急性頭痛。
第三級是屬「緊急」,等候時間在三十分鐘內,如輕度呼吸窘迫、呼吸困難、急性腹痛(懷疑有急性闌尾炎、子宮外孕)、重度高血壓、急性頭痛。
第四級「次緊急」,生命跡象穩定,有咳嗽,發燒到38度以上,等候時間約六十分鐘。
第五級是屬「非緊急」,等候時間約一百二十分鐘,病人的生命跡象穩定,例如感冒(有咳嗽,發燒到38度)。
急診教父卜樂得表示,急診室暴力頻傳,是因為民眾「等不到病房、覺得自己等很久」而造成的結果,以美國急診的時間為例,兩個小時才見到醫師是常有的事;根據統計,在加拿大甚至最長需要4小時47分才會見到醫生。他也提出兩大建議改革方向,強化「到院前緊急救護訓練,落實分級轉診」,讓民眾病有所醫、命有所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