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學子一過了暑假,都打算出國求學、旅遊,一待就是半年以上,這時候是否該停保全民健保呢?停保,對我們的權利有無影響呢?
健保署承保組盧麗玉科長表示,民眾6個月以上不在台灣,是否要停保,民眾擁有選擇權,目前現行法規並無硬性規定是否應停保。但若民眾預訂出國六個月以上,有兩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若無提出停保的申請,則視同繼續投保並享有保險給付。選擇停保的民眾,若是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需要就醫時,可能會因國外龐大的醫療費用負擔,發生醫療保障不足的情況。
對此,健保署建議,出國民眾若選擇持續投保及繳費,則在有醫療需求時可隨時返國就醫;如果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甚至是緊急生產,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的情況時,可在就診或出院後6個月內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相關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業務組依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健保署提醒,如果民眾出國時已依健保法規定辦理出國停保手續者,返國期間不論期間長短,應辦理復保手續,以免日後被追繳健保費。而再次出國如仍要停保,應再提出停保申請。而健保署為便利民眾,針對保險對象個人申辦健保的停、復保手續提供線上申辦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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