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頸癌以放射治療為主,而人體五官眼、耳、鼻、口、舌,都位於頭部,只要治療範圍稍有誤差、放射劑量過高,都可能發生嚴重後遺症。醫師強調,治療前必須精確標示正常器官位置及腫瘤範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器官損傷。
頭頸部器官精密 放射治療易損傷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放射腫瘤部主任鄭鴻鈞表示,五官的功能包括味覺、嗅覺、聽覺、視覺、唾液腺,以及吞嚥功能;一旦放射治療造成頭頸部的器官損傷,病患可能失聰、失明,或是缺乏唾液,長期下來造成滿口齲齒。
放射治療步驟 首先找出腫瘤位置
鄭鴻鈞主任強調,頭頸癌放射治療的步驟,第一步是找出腫瘤位置,可利用核磁共振、正子電腦掃描,以及電腦斷層掃描等影像檢查,透過不同影像間的差異,標示出腫瘤最可能的範圍;第二步則是決定放射劑量,過高過低都可能影響治療成效。
放射劑量逾6千格雷 恐傷及腦神經
鄭鴻鈞主任說明,一般來說,使用放射治療殺死癌細胞需要7000格雷,而殺死微量癌細胞只需要4000至5000格雷,但頭頸部布滿腦神經,能夠承受的最大放射劑量只到6000格雷,超出建議放射劑量,可能造成複視、臉麻,嚴重發生吞嚥功能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