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人是台灣老人精神科專科醫師,對失智議題十分關注。2050年失智症人數將飄升到80萬,衛福部祭出新制,卻引發爭議:「失智個案管理分流新制」,自112年起失智者一旦使用長照服務,將不能獲得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服務。此新制遭台灣失智症協會等45個團體反對,認為這將衝擊失智家庭及照顧服務單位。協會於10月17日,與立法委員吳玉琴、立法院厚生會、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共同舉辦公聽會,邀請衛福部、失智照顧服務單位、失智家庭共同討論,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盼衛福部三思,希望別讓台灣失智照護制度開倒車。
罹患失智症,除了造成認知功能及生活能力退化外,也常併發精神行為症狀(Behavioral and Psychological Symptoms of Dementia,俗稱BPSD),因此失智家庭將面臨複雜棘手的照護困境,需多方專業支持。然而衛福部卻預告,112年起符合長照需求等級(CMS)2-8級的失智者將完全歸由長照A單位服務,取消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個管服務。也就是說,失智者一旦使用日間照顧、輔具及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等長照服務,將不能獲得照顧技巧指導、就醫輔導、失智症諮詢等失智共同照護中心提供的服務,新制將使得失智家庭驟然失去共照中心的支持。
衛福部針對以上疑慮,也有提出一些說明:
1、依據108年至110年8月底健保資料庫之失智症診斷就醫資料(約29.7萬筆),約14.8萬名失智確診者未使用任一項長照服務(服務包括:住宿式機構、長照給支付、失智計畫及團體家屋),其中約9萬人在設置共照中心的醫院就醫。目前全台115處失智共照中心已服務約5萬多名失智症者,其中2萬名失智且失能者同時由A單位提供長照給支付等相關服務。本部預告112年起共照中心專就曾於所在之醫院就醫確診之失智症者提供諮詢服務,以擴大照顧更多失智家庭。
2、 報載民團提及衛生福利部未定期舉辦失智據點及共照中心研討會或共識會,本部近年持續補助台灣失智症協會辦理全國性失智行動成果發表會,邀請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分享失智症防治照護之相關成果,並提供國際失智研討會之相關費用補助,以促進國際交流,報導所提並非事實。
3、 依照民間單位調查,失智家庭最高需求前三項為政府長期照顧資源使用、症狀因應調適與照顧技巧、幫助延緩失智活動訊息。現行A單位個管員角色係協助長照個案擬定個別化之照顧計畫,進而連結服務資源,並透過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追蹤落實個案管理,適時提供個案及家屬諮詢服務,長照2.0業納入全齡失能身障者(含失智症者),基此A個管資格訓練及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2)訓練均針對身障及失智症者訂有訓練課程,111年1-7月A個管已服務逾6.2萬名失智且失能之個案,超過共照中心之服務量。另迄至111年7月底全國共計678家A單位,其中將近半數(312家)之A單位係由醫事單位(含醫院、診所、衛生所等)辦理,熟悉醫療資源運用;至有關A個管之失智專業知能,現行長照人員亦有每6年需完成120小時繼續教育訓練規定,A單位自可依服務需求,強化A個管員失智服務訓練,提供完善個管服務,維護失能失智者及失智家庭權益。
4、 失智共照中心任務主要為提供失智者及其家庭評估、定期關懷、諮詢服務、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後續情形,如有疑似失智情形,則協助確診。112年之調整是確立失智共照中心服務對象及輸送流程,與A單位之整合及分工內容,以擴大更多失智家庭接受服務,讓專業資源發揮最大效用。
結論:
聽起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臺灣作家張曼娟多次以膩膩文筆與體悟,描繪人性滋味,形成富有魅力的「曼娟體」,出版過多部散文、小說,並與人生五十多歲時,適逢兩老罹患失智症及思覺失調症,獨自擔起家中的照顧重擔。張曼娟分享她的心路歷程,很慶幸能安排母親參加失智共照中心服務,不僅可以穩定病況,也可以讓照顧者有喘息與被教育的機會。所以建議政府:不妨以「試辦」的態度進行新年度的調整,可以做滾動式的檢討,用1至2年時間做實證計畫,獲取多贏的局面!
#參考資料
1、https://www.mohw.gov.tw/cp-16-71687-1.html
2、https://tw.news.yahoo.com/news/%E5%A4%B1%E6%99%BA%E6%96%B0%E5%88%B6%E6%83%B9%E8%AD%B0-%E9%95%B7%E7%85%A7-%E9%86%AB%E7%99%82%E6%81%90%E9%9B%A3%E5%85%A9%E5%85%A8-092318838.html
3、https://www.healthnews.com.tw/article/55476
4、https://times.hinet.net/news/24192664
文章來源:新視界電子報 - 楊聰財專欄